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思路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的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安全服务。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开展:(接下来从企业层面、工贸行业、执法层面三大方面展开阐述,具体情况各地有所不同,但是内容可参考。)一、在企业层面,加强核心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安全意识。(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负责人不清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对部分隐患重视程度不够。详细评判标准可参考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网上也有相应的专家解读视频。)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全面深入地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入脑入心,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号入座,逐一排查。各执法部门在进行检查时,要增加理论知识考核这项内容,并常态化开展,对于答不上来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多次不配合的企业要进一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二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动态清零。事故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只要企业生产一天隐患就会存在一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及时发现隐患并第一时间排除。各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的检查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确保每季度(或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同时,主管生产、安全和技术的副职领导也应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消除各类重大隐患,并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隐患若不除,企业必遭殃”。任何侥幸心理和敷衍了事都可能成为重大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如果企业试图规避监管机构的审查,一旦被执法部门查处,将会面临“一案双罚”的严惩,特殊情况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三是抓实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企业要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完善,拿出专项经费用于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后上岗要求。工贸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依据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依据现场处置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针对重点岗位或重要设施的应急演练。四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应用,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钢铁企业要加快推广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禁止新改扩建项目使用固定式熔炼炉,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要通过采用本质安全型工艺设备,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降低高危场所现场作业风险。同时,要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内部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隐患、反映问题,建立起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二、在工贸行业监管层面,提高监管穿透力。一是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制度。对达标企业采取减少检查频次、降低工伤保险和安责险费率,上调信用贷等级等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二是抓好重点帮扶指导。今年上级相关部门将选取多个地区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各地要形成自上而下、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基层和企业在隐患排查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高效应对能力。三是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安全生产事故是教育我们改进工作最直接的教材,唯有真正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面对事故揭示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于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恶劣的事故,我们将采取挂牌督办和升级调查的方式;对于那些未能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的单位,我们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约谈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得以彻底执行。三、在安全执法层面,开展常态化执法。一要提高精准执法能力。要精确把握执法实践的内在要求,特别关注重大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关键时间段以及主要负责人等关键环节,采用诸如“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检查等多种手段,着力推进严格且针对性强的执法活动。对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集中公示、挂牌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坚决执行“一案双罚”。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要紧盯风险大、危险高的行业领域,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违规动火、违规外委外包、违规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要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办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增强曝光强度,最大化警示和震慑效果,旨在实现“惩处一人,警示一群,教育大众”的目标。三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制度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法律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治观念,确保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准确使用法律法规,加大对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审核和回溯管理,防范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执法的目的是督促企业改正,吸取教训,坚决不能出现运动式、逐利式执法的问题。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选拔录用标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执法实务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精良的执法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不尽职履责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确保队伍整体效能。树立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严守纪律规矩,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公正无私、廉洁高效。下一步,我们将秉持自我审视、自我改革的决心,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工作推动中表现出松懈或滞后现象的地区和单位,我们将采取警告提示、面对面约谈、公开通报乃至督办追责等一系列举措,确保所有责任与措施得到充分落实。针对存在明显问题但未能查明,或已查明却在后续整改跟进过程中出现疏漏进而引发事故的情况,我们将追溯至涉事企业和对应的监管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以此作为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的强大动力。